【限聚上訴】工黨社民連遊行違限聚令判緩刑 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0/18 10:43

最後更新: 2022/10/18 12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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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兩名上訴人黃浩銘(左)及曾健成。(梁錦麟攝)

工黨及社民連於2020年舉行五一遊行,李卓人及梁國雄等8人被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,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及判緩刑,8人提出上訴,為首宗違限聚令上訴案件。聆訊早前於高等法院進行,法官今(18日)駁回各人上訴,維持8人監禁14天,緩刑18個月判決。
 
法官於裁決理由書中指,同意制定「受禁羣組聚集」的相關條文所帶來的社會利益與限制《基本法》及《香港人權法案》所保障的和平集會、遊行及示威自由之間,已取得合理平衡,並不導致無法接受的嚴苛負擔,遂裁定規例是合憲。

法官又指,在五一勞動節當天表達勞工權益的訴求別具意義,沒有懷疑各人真誠相信他們在表達的訴求。惟除了遊行外,亦有很多表達途徑,效用未必比遊行低。況且即使要遊行的話,亦不必8人同時進行。
 
法官指,當時也沒有任何專家意見指出前景樂觀,亦未有疫苗和藥物,謹慎行事是合理行為。雖然遊行為時不長,亦只有8人參與,惟在場有人協助,也有記者,難以相信情況是出乎各上訴人的意料之外。

法官續指,8名上訴人並非不可分開行事,但他們執意一同行動,即使各人保持1.5米距離,但說這沒有傳播風險,實屬一廂情願,遂裁定眾人沒有合理辯解參與受禁群組聚集,駁回8人的定罪上訴。

法官指,市民若不遵守規例,會對防疫工作造成重大影響,嚴重違反社會利益。各上訴人亦在被告知違例下執意而行,增添了現場播疫風險。故此,法庭若於判處時從輕,或會發出錯誤信息,法官遂駁回8人的判刑上訴。

8名上訴人郭永健、何偉航、黃浩銘、曾健成、麥德正、吳文遠、李卓人及梁國雄。8人被控於2020年5月1日,在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,8人經審訊被裁定罪名成立,判監14天,緩刑18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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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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